第二百七十九章:打老贼-《我比崇祯大一岁》


    第(1/3)页

    县太爷原则上不能撤换六房三班,只能打板子,因为很多衙役是世代相传的。

    但是崞县等等三县出现了特殊情况,衙役们几乎死绝了。

    所以黄毅可以留下人手充当胥吏、衙役掌控三县,架空县太爷。

    留下的镇抚官和青少年火枪手正兵还有一个任务,必须花半年时间组织、训练出三到五百不弱于普通明军的县保安队。

    捷报送上去了,结果如何尚且不知,陈孟吉知道命肯定能够保住,但是不能肯定是否还能当官。

    他当然不敢违背黄毅的意图,给黄毅留下的人编造了身份,安排了职务。

    但是县太爷的职权有限,仅仅是能够给出吏员的职位。

    如典史、主簿这种虽然不入流也是官,县太爷是给不了的。

    这些黄毅不在意,他相信一切靠实力说话。

    只需半年时间,崞县就有几百不弱于明军的武装力量,三县加起来有一千几百。

    整个最基层必然完全掌握在兴和军手中。

    即便不是已经被收服的陈孟吉担任县太爷,也无伤大雅。

    明朝的规矩,本地人不在当地当官。

    初来乍到的知县都是外乡人,人生地不熟,说不定连当地方言都听不懂,手中无钱、无粮、无兵。

    这种三无知县不乖乖的听话还能咋地?

    祸乱过后的三县两三万人死于非命,再有黄毅强制弄走两三万人,剩下的人口已经不足十五万。

    再加上大户、富裕户都没了,土地矛盾已经不再尖锐。

    均田可以,免赋不可能,税赋掌握在不高于每一亩田地产出的一半。

    收这么多?

    其实不多,黄毅会下达死命令,耕种者必须得到收成的一半。

    手中有兵就不怕粮食收不上来,但是要掌握一条基本原则,升斗小民的存粮必须能够维持生存。
    第(1/3)页